1、食堂必须领取“食品卫生许可证”后方可营业。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健康检查一次并接受卫生知识培训,在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才能从事食堂工作。食品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食堂显眼处。
2、食物存放实行“三隔离”:生与熟隔离:成品与半成品隔离:食
品与杂物、药物隔离。
3、食品实行“四过关”:-洗、二刷、三冲、四消毒。
4、环境卫生采取“三定”:定人、定时间、定质量。
5、个人卫生做到“四勤”:勤洗手剪指甲;勤洗澡理发:勤洗农服、
被褥;勤换工作服。
6、食品要新鲜,应当无毒无害,符合营养要求,具有相应的色、香、
味,不出售腐烂变质、霉变、生虫、污秽不浩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
品。
7、要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工作。一旦发生食物巾毒,要立
即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,并保留现场,封存可疑食品,以便查清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