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的安全意识,增强学生白护、自卫、自治、自救的能力,保护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特制定本安全保卫制度。
一、全校师生应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观念,强化安全意识,自觉
地协助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。发现可疑现象,可疑人物,应主动查
词,及时汇报。
二、教师日常值日工作是维护学校安全的主渠道,应切实抓好教师值
日制度的落实与管城关中心小学建立节假日 24小时值班制度。城关
中心小学办公室、各完小(园)要负责安排值班人员,并通知值班人员定时到岗认真巡查,并做好值班记录。
三、加强对门卫工作的管理,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。门卫人员应认真
履行职责,预防火灾、偷盗、破坏及其它各种恶性事故的发生,门卫
人员应做好夜间巡视,日常客人来访登记和禁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
四、加强学校、班级安全工作的教育管耻。
1、加强学校安全督导队工作的管理,坚持督导队值日和违纪记录制度。
2、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。要求学生在校内按规定的
线路上、下楼梯,行进时靠右行,不互相推挤:不攀爬窗台、栏杆、
不翻越校墙、校门、不乱攀体育设施;不玩火,不玩容易伤人的玩具:
不私白下河游泳,不吃生、坏、不洁的食品。
3、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。要求学生按时排好路队,(包括组
织看电影或参观活动)遵守交通秩序,过马路要注意来往车辆,走斑
马线,不在道路上玩耍,不攀爬隔离栏杆。
4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,落实班级财产保管责任制,要求各班级放学时要锁好门,及时关好窗和电灯。
5、教师应自觉遵守师德,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6、不得擅自组织校外活动。确需组织学生外出参观、郊游等活动,
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,报县教育局批准。经批准同意的校外活动,要
精心准备,严密组织,活动开始和结束时要清点人数,往返要排(路)
队。
7、发扬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精神,不包庇坏人坏事,勇于揭发,检
举违纪违法行为,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牢记家庭、学校及报
警电话号码,学习掌握生活中的自救常识。
五、要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安全责任。
安全问题,人人有责。要以预防为主,贯彻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
则,落实责任,确保安全。教师在教育教学、组织活动、卫生劳动中,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提出安全要求,采取安全措施,及时发现,反映和排除不安全因素。对未履行职责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,要视情节追究有关教师的责任。父坶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,促进子女的健康成。学生应自觉遵守安全制度,凡学生违反纪律,不听从教师教育,违反操作规则造成安全问题由学生自己负责。